一級建造師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的重要憑證,打印準考證后,必須注意妥善保管,防止丟失,以備考試、查分、領取合格證用。如果考前不慎丟失,可以在網上再次打印。對個別人工發(fā)放準考證的,應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時補辦,否則考生將無法參加考試。
補辦程序如下:
1、由各市州簽發(fā)的準考證,由考生本人持戶口薄直接到當地人事職考部門補辦。
2、由省職考辦簽發(fā)的準考證,由考生本人戶口薄在考前1天直接到省職考辦申請補辦。
3、人事職考部門對申請補發(fā)準考證事項,將通過計算機報名信息庫,核對考生本人報名底表的照片和報考信息,確認無誤后核發(fā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