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朝在地方上廢除的制度是 分封制 ,代之以 郡縣制 。這一變革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(quán),確保中央政令在地方的貫徹,推進全國一體化的歷史進程。
具體來說,秦朝在統(tǒng)一六國后,廢除了分封制,將全國劃分為三十六郡,由皇帝直接任命官員進行管理。這一制度削弱了地方貴族的權(quán)力,加強了中央集權(quán),但也因此觸動了許多既得利益者,尤其是原六國貴族,成為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之一。
此外,秦朝還推行了一系列其他改革措施,如實行書同文、車同軌、統(tǒng)一度量衡,對外北擊匈奴、南征百越,筑長城以拒外敵,鑿靈渠以通水系等,這些措施奠定了中國2000余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,奠定了中國大一統(tǒng)王朝的統(tǒng)治基礎(chǔ)。